新闻中心

联系方式

  • 联系人:林经理
  • 电话:021-51097876
  • 邮箱:bdnvalve@163.com
  • 传真:021-51097838
  • 网址:www.bdnvalve.com
  • 地址:上海松江区沪松公路2511号
新闻中心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» 新闻中心

上海:单位可利用自用土地建设职工租赁房

2017-08-09 10:15:02 点击数:

东方网记者刘华宾9月6日报道: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、市规划国土资源局、市农委、市建设交通委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经济信息化委等6部门日前联合出台《关于单位租赁房建设和使用管理的试行意见》,引导规范本市企业、产业园区开发管理主体、高校、部队及其他单位在自用土地上建设和使用职工宿舍的行为,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市场化租赁宿舍行为予以规定,多渠道满足单位职工、引进人才、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人员的过渡性居住需求。

 

 
 记者看到,这块月球陨石很薄,表面有穿越大气层时留下的凹凸痕迹… 
乌市严打针刺事件最高判死刑
 
[核实531人被刺伤][逮捕4嫌犯][更多] 
·中央连出重拳保民生:越困难越要重视
·美国拒绝停止对华近海侦察 称有航行自由
·台湾高雄电影节将放映关于热比娅纪录片
·重庆控房价 普通家庭6.5年收入将可买房
·部分农民养老金每月3元 多地旧农保停滞
·推广 | 注意!资金正在流向以下板块!
 
中国酒店魅力:开房去吧! 
[酒店是城市的面子][“欢迎光临”的背后] 
·深度 | 《建国大业》:一亿票房没问题 
·军事 | 空中受阅梯队要飞越三座"险峰" 
·博客 | “砖家”点评快女 赌城结婚的明星
·互动 | 夜行女子,带刀还是带安全套? 
·推广 | 中信信用卡免费申请 即获QQ会员 
 
 

上海近年出台一系列政策,逐步完善房地产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,市民住房条件得到有效改善。与此同时,部分单位职工、引进人才、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人员却不属于住房保障对象,又一时无力进入市场购买商品住房。为此,《试行意见》明确提出,本市企业、产业园区开发管理主体、高校、部队及其他单位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设或者以旧建筑拆除重建、改建的方式建设单位租赁房,提供给本单位职工或园区内企业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、来沪务工人员短期租住。

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,充分挖掘土地资源潜力,《试行意见》还规定,在单位自用土地不足的情况下,区、县政府可以统筹安排利用产业结构调整土地、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等其他两类土地用于建设单位租赁房。经审核批准用于建设租赁房的单位自用土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,其用地性质、土地权属保持不变。

为坚持市场化为主的住房制度改革方向,防止出现变相违规建设福利房、解困房等情况,《试行意见》从制度设计的源头着手,有效隔离单位租赁房与市场化商品住房。在建设标准上,要求单位租赁房项目建设需符合建设部《宿舍建筑设计规范》及其他国家和本市现行的有关建筑标准规范规定。在权属登记上,规定该房屋登记为职工(集体)宿舍,不得分割办理小产证;且除随同单位资产整体处置外,单位租赁房不得单独转让、单独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。单位租赁房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后,也不得改变原租赁用途。在供应对象上,限定提供给本单位或本园区企业内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、引进人才或来沪务工人员租住。在租赁期限上,规定一般不超过3年;其中,由来沪务工人员承租的,应当根据其劳动合同中的用工期限约定租期。

《试行意见》于8月23日正式下发试行,试行期三年。意见试行前已建成并经营的职工宿舍、人才公寓和外来务工人员宿舍可以参照执行。相关部门将对政策试行情况加强指导和检查,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。

在线客服
  • 巴典尼
  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  • 巴典尼
  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